救渡與文化

──從文化哲學的角度論佛教傳統

釋等融佛教法師|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博士生

🌿關鍵字:佛教、文化哲學、傳統、救渡


佛教是否能夠與時俱進,不僅是宗教制度的問題,更是文化哲學的課題。我們不斷重複的儀式、遵守的制度、敬畏的傳統,究竟是在承載佛法的核心價值,還是在複製一套歷史的、權力化的文化形式?

佛法與文化中的苦難

我們認可的佛法,是放在博物館的玻璃罩子裡的遺產,還是仍然在隨時代發展中的解脫思想體系呢?

佛教講究解脫和救渡,我想這點共識應該不會有疑問。我們的煩惱痛苦一部分來自於生理上的痛苦(如衰老、疾病),另一部分來源於我們複雜而在不斷變遷的文化。

大哲學家勞思光院士定義:「文化作為一種意義領域。1同時,他也點明:文化「永遠牽扯到人的意義活動。2

我們小時候也會常常問:讀書的意義是什麼?考試的意義是什麼?

長大了會問:工作、結婚的意義是什麼?要寶寶的意義是什麼?

最後,我們都會問自己: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這就是文化中的痛苦,文化中的迷惘, 當我們開始問這些問題的時候,這或許就是一個起點——一個開始尋求在文化中解脫的起點。

文化本身並非純粹、美善或理性的,它也可能孕育不平等、偏見與壓迫。階級制度、性別歧視、種族隔離等現象,往往被某些文化系統合理化甚至神聖化,使弱勢者難以翻身。 性別壓迫一直是佛教文化中沒有受到足夠重視的問題,很多佛教文本中的呈現,並非是佛法的本意,而是被建構的社會範疇,它反映的是文化對性別角色的期待和刻板印象。 3

古印度文化中的性別歧視

從早期經典中,可以看到佛陀並不逃避文化中的現實壓迫。釋迦牟尼佛誕生於印度的種姓社會,卻在覺悟之後公開挑戰當時根深蒂固的階級制度。他不以出生、性別、種族來區分弟子,反而讓出身賤民的優波離先出家,並要求貴族弟子向他頂禮。佛教的平等思想並非停留在深奧的形上學層面,而是紮根到現實的制度層面。 佛用新的傳統打破了舊的傳統,讓舊傳統中的壓迫無以延續。

但非常讓人惋惜的是,性別的壓迫是比種姓制度更加根深蒂固的頑疾。在古印度的文化中,無論出身高低,在宗教實踐上女性並沒有完整的主體性。在吠陀祭祀裡,男性是主體,而女性只是完善男性存在的附屬品。4是的,女性甚至沒有獨立參與到宗教儀式中的權利。可想而知,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佛陀讓女性出家,成為受人景仰的修道者是多麼無畏而富有平等精神的決定。 佛陀打破了古印度婆羅門宗教文化中對女性主體性的剝奪,重新建立了女性在宗教實踐上的主體能動性。 5但出於種種考量,佛陀也無法在古印度文化中讓女性走向完全的獨立和平等。

佛陀的平等理念似乎應該在他入滅之後,由他的弟子們繼續發揚光大,但不要忘了: 佛教始終活在文化之中,佛教自身也被文化壓迫著。 佛陀入滅後,在很多文本的呈現中,我們看到了對女性的歧視、對女性出家修行能力的否定。6這些呈現一方面投射出了古印度苦行文化裡男性本位的的厭女情結,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僧團面對古印度的父權文化做出的順應和妥協。7僧團畢竟要在古印度延續下去,而無論是古印度,還是古代中國都是「男尊女卑」的父權社會。

或許值得慶幸的是, 如佛教常講的「無常」,「文化」作為所謂的「意義領域」也是會變化的。 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性別平等已經是一種社會共識,在2024年的評比中,台灣在全亞洲性別平等排名第一,全世界排名第六。8今天,隨著性平教育的普及,我們越來越少聽到女性在社會中受到壓迫。當社會文化中對應的苦難已經隨著社會發展而淡化,佛教是否要維護舊文化下產生的制度來延續舊文化中的苦難呢?

佛法傳統與舊文化傳統

我們今天所繼承的佛教傳統,是什麼樣的傳統?是某個歷史時期凍結下來的制度複製品?還是一種仍然活著的、能夠隨著文化變遷而改變,處理不同文化中苦難的智慧體系?

佛法從印度起源,沿著不同方向走向南方與北方,走進了東南亞,也走進了中華文化圈。這一走,走出了兩條非常不同的路:南傳佛教保留了較多早期的修行模式,例如持午、托缽;而佛教在進入漢文化後,發展出了更具音樂性的儀式和早期佛教沒有的素食文化。但這兩種佛教都是佛教,這兩條路都沒有錯,它們只是走進了不同的文化語境,應對不同的文化,發展出了不同的景觀。

在這些文化融合的過程中,佛教不只是傳遞了「四聖諦」、「八正道」、「六度波羅蜜」這些通往解脫的教法,還一併包裹了不少「舊文化的行李」。像是什麼?像是對女性的壓迫、對傳統階級的維護、甚至婆羅門「正確祭祀」的宗教文化。這些文化產物一部分和中土文化形成了衝突,難以為繼,例如托缽乞食在中土無法被認可;另一些和中土文化產生了共鳴得以延續,例如男尊女卑的父權思想。

所以, 佛教的傳統至少可以分成兩層:一層是「文化傳統」——那些來自在地文化的歷史遺緒,或是從文化中借來的語言、制度、價值觀;另一層則是「佛法傳統」——那些幫助人從煩惱中出離的教法,慈悲護生的價值方向等。

我們可以很尊重文化,但不能把文化當成真理。因為文化是相對的,佛法講「無常」,文化當然也「無常」。漢傳佛教曾經那麼強調素食,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條件與倫理觀念推動了這種修行方式;南傳佛教那麼強調持午與托缽,是因為他們仍生活在一個可以靠民眾供養的社會結構裡。而今天,我們住在水泥叢林裡,可以線上會面探討分析佛法,漢傳佛教還有多少人去托缽?我們會說那是變質嗎?還是佛教正在因應文化的條件調整自己的樣貌? 任何形式的出現都離不開對「緣起」的審視,如若拋開時空背景的脈絡,賦予一個形式「神聖性」,往往會失去這個形式原本的效用。

廢除八敬法
昭慧法師在舉辦第二屆「印順導師思想之理論與實踐」研討會時,公開宣讀〈廢除八敬法宣言〉
(2001.03.31拍攝於台北中央研究院國際會議中心)

同樣地,對女性的壓迫,如果在古印度,是文化裡的殘酷現實——女性不能做吠陀祭司、不能出家修行、甚至不能成為宗教實踐的主體。而今日的社會,多元性別已經走向了平等,女性可以當總統,可以成為宇航員——這個社會早已不是2500年前的古印度。如果時代變了,文化已經變了,為什麼佛教的制度卻還要繼續維護那些來自舊時代的歧視與壓迫?父權的佛教有更好地幫助當下文化下的眾生離苦嗎?

在古印度的文化中,佛陀允許女性出家本身就是一種革命。 他老人家打破了文化限制,賦予女性在宗教實踐上的主體性。有這樣的歷史為鑑,怎麼可以允許那些古代文化因緣下產生的文本和制度成為今日壓迫佛門女性的倚仗呢?

或許佛教在致力於幫助眾生解脫的同時,也要審視自身——因為活在「舊文化」中的佛教是難以幫助文化變遷之後「新時代的眾生」解脫的。

如果佛教自身都深陷於文化的沼澤之中,是否應該先讓自己解脫呢?🌏


  1. 勞思光,《文化哲學講演錄》,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2,頁47。

  2. 同上,頁55。

  3. Scott, J. W. “Gender as 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 In Culture, society and sexuality. Routledge. 2007. (pp. 77-97). 。

  4. 《摩奴法典》(Manusmṛti)規定:「(離開丈夫)婦女無法獻祭、發誓或禁食;因服從丈夫故,她才能生天得到尊崇」。Wendy Doniger & Brian K. Smith , The Laws of Manu, London:Penguin Books. 1991. 第5章第155節。

  5. Engelmajer, P. F. (2020). “Buddhist women and food-gifting to monks. ” In Food, faith and gender in South Asia: 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women's food practices (pp. 139-148).

  6. 例如「女人有無礙」、「女人出家,正法衰退五百年」。又例如在《天宮事》中,古印度女德思想(討丈夫歡喜等)被加入到佛經之中,女性出家修道並不被鼓勵。

  7. 這方面的討論在英文學界早以不是新鮮事。這個領域的研究很多,大抵都以Rita Gross的著作為基礎。Gross, R. M. Buddhism after patriarchy: A feminist history, analysis, and reconstruction of Buddhism. New York:SUNY Press. 1993.

  8. 行政院:2024年性別圖像出爐!首次納入我國於OECD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IGI)及與歐盟性別平等指數(GEI)評比成績。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1b550ce9-f2eb-48c2-8949-eadbc6c1e9e9。瀏覽於6/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