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棄教宣言

──一名麻煩死gay的棄教不離教的生命歷程

Sunny Leung長老教會會友|男同志|性別所碩士生

🌿關鍵字:棄教不離教、PK、教會的前列腺


我是一名棄教但沒離教的男同志暨教會PK,生於香港雙親皆是牧者的基督教家庭,在保守的浸信教會中成長,於2020年正式宣布棄絕基督教信仰後卻仍待在教會,2024年12月正式遷移會藉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並積極參與教會的服事。這次應《無境界者》的主編辰瑋的邀請,我再度整理自己棄教卻繼續參與教會團契生活的心路歷程與生命經驗。

以下先跟讀者分享我於2020年2月撰寫的公開棄教文章 〈是周梓樂的死讓我決定棄教〉 1(為方便閱讀,我有稍作修改):

是周梓樂的死讓我決定棄教

2020.02.06

前言

周梓樂的死是讓我決定棄教的最關鍵原因,也解釋了為何我至今接近每一篇嚴厲批判基督教的文章裡都會提到他,因為即使現在的我稍接觸到關於他的報導,我的眼框都會濕潤起來,我實在接受不了有些基督徒仍在試圖用冠冕堂皇的神學論述,來合理化周梓樂的逝世是有神的心意在其中;我沒有辦法以基督徒的身份來消化並接受周梓樂死去的事實。

周梓樂生前是一名22歲的香港科技大學的學生,他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11月4日晚警察擅闖民居期間,疑被警察從一座社區停車場的三樓推下二樓致重傷,延至8日早上不治。我再次強烈呼籲某些基督徒朋友,請不要再用「神有祂的心意,人並不能測透」的理由來為神敷衍塞責:我想無論這個滿有慈愛的神的心意是如何的高深莫測,祂總不會看著周梓樂在生命垂危的邊緣,聽著台港眾基督徒為他生命呼求而仍見死不救。我放棄再去相信基督教所塑造出來的這個神,我不想再逃避面對殘酷的現實而自欺欺人。而根據傳統基督教(我相信也是大部分基督徒的想法)的說法,在周梓樂以前死去的手足(抗爭者)都會下地獄,例如梁凌杰(反送中抗爭者,於2019年6月在百貨公司的平台上以死明志)因為跳樓自殺而要下地獄,陳彥霖(另一位反送中抗爭者,生前為游泳健將,卻被發現淹死在海中且全身赤裸)因為死時並非基督徒而要下地獄,請恕我實在無法接受這些說法。

決定棄教的經過

我原先要在2017年面對棄教的決定,因為2017年算是我的意識形態開始和我自幼接觸到的基督教的世界觀產生巨大分歧的一年,我察覺到自己所思所想和教會的教導有很大落差。只是那時的我選擇權宜地逃避並用「自由派」基督徒的身份自居,但我始終要面對我內心要棄教的強烈渴望。棄教是不容易的,特別對我這個算是認真看待並批判基督教信仰的人而言,棄教是一個十分痛苦的決定,因為那涉及自己整個世界觀的徹底解構和改變,因此我在2017年時曾痛苦至產生尋死的念頭,在之後便一直沉澱、解構和重整我的世界觀,以至於我有能力在2019年底勇敢喊出自己要 「棄絕信仰」

當然,我來台灣升學後,我所就讀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的同學們也成為我棄教的很大動力,因為我的同學們不是對同志友善,就是本身是一名同志,從他們自身的經歷來看,基督教就是他們苦難的來源之一。對我而言,即便基督教現在也有對同志友善的信徒群體或教會出現,但基督教總是在害死了一大群人後才懂得反省和緩慢改變,因此我認為基督教一直以來的教導和教義才是造成苦難的原因,而我們不應只將責任推在糟糕又保守的信徒群體身上,因為他們也是吃基督教的「奶水」才會生出這樣的意識形態。雖然基督教會慢慢改變他們對LGBTQ+群體的態度,但他們很快就會找到另一批陌生又弱勢的群體去歧視和霸凌,因為那或許就是基督教的本質。

駁斥基督教中不同的苦難說

我棄教的決定和過程是痛苦的,因為我比過去的自己更坦誠地面對世間的痛苦和絕望,不再相信基督教的虛假盼望的我除了得著痛苦還有自由,我認為這是我二十四年人生中都從未享受過的真自由。談到世間上的苦難,一些進步福音派會祭出「既濟未濟」(already but not yet)的概念試圖解釋神在得知苦難的出現而仍未出手的原因:他們會用二戰期間諾曼第登陸時盟軍已戰勝納粹德國,卻還未光復被佔據地區來概念化神在苦難中的作為。只是盟軍用了兩個多月便收服失地並宣告最終勝利,基督教的神還要多久時間才會像《舊約聖經》所描述的那樣出手救人?所以說聖經都只是被創作出來的神話故事?還是基督教全能的神比二戰的盟軍還要懦弱無能?

亦有基督徒可能會主張神是與人同在的神,因此祂會與受苦者同在,跟他們一起經歷痛苦、和他們一起哀哭。可是如果神在一開始便讓苦難沒有出現的話,那祂就不需要在後期處理那麼多苦難的「善後工作」,還要把自己塑造成如此與受壓迫的群體同在的神;最初苦難沒有出現的話,就沒有受苦的群體,神也不用花那麼多時間與他們同在。有基督徒會抗議說「為何是人性的醜陋而引發的災難,你還是會把責任推到神的身上呢?」因為基督徒都說神是全知全能的神啊!如果祂是真實存在的,祂就是人類認知裡最厲害的存有,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我不把責任推在祂身上,我還可以推在誰身上?基督徒不是應該期望我會相信聖經,而期待神會像聖經所描述的那樣出手拯救嗎?

也有基督徒會說,人在苦難中更能體會和經歷到神的恩典,但對我而言這是更糟糕的為神的辯護,因為這把神形容為一個恐怖情人或怪獸家長,刻意虐待我們或對我們見死不救來磨練我們,讓我們從中更懂珍惜祂的美好和慈愛。基督教的神如果真的是全能又存在的話,祂自然能夠讓我們不用經歷苦難就能體會祂的恩典,祂只能透過虐待或苦難讓我們看到祂對我們的恩典的話,或許我們要重新思考這個神到底有多全能。

死去的周梓樂與復活的猶推古

周梓樂墜樓不治的意外,讓我想起在《使徒行傳》裡少年猶推古故事,猶推古和周梓樂的經歷一樣同樣是從高處墜樓命危: 「有一個少年,名叫猶推古,坐在窗口上,沉沉入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睡熟了,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來時已經死了。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慌亂,他還有氣呢!』保羅又上樓去,擘餅,吃了,再講了許久,直到天亮才離開。他們把那活過來的孩子帶走,大家得到很大的安慰。」(使徒行傳20:9-11) 這個名為猶推古的少年從三樓墜下死亡,卻被使徒保羅神跡般地救活過來,熟睡的少年從高處墜下理應是頭部著地,按照現今醫學常識來推斷,儘管那少年被救活,他也定必出現很多後遺症,但從眾人在少年被救活後正面的反應來看,少年神奇地一點後遺症也沒有,像沒有死去過的人一樣。

如果基督徒解釋聖經所記載的都是真實,只是現在的世代和以前不同,那我只能推斷出這個基督教的神已經離開我們,不再理會我們世間所發生的一切,因為任由我們怎樣為將逝之人祈求其生命之延續,神跡就是沒有發生,無辜的生命就這樣消逝。如果基督徒解釋聖經所記載的並非真實,說聖經裡的故事同樣可以發生在現實中,它們只是有教導意味的比喻故事的話,其實這些基督徒對我而言根本跟我一樣都已不再是基督徒,因為基督教是一個在起初依據宗教經典被建立起來的宗教信仰,認同「聖經並非史實」這論述的基督徒與其說他們相信聖經,不如說他們更依賴教會傳統、自己的理性和經驗,脫離聖經來詮釋他們自己的信仰。我認為他們擁有對信仰或靈性的知識早已超越傳統基督教的範疇,根本不需要再依附在基督教這個早已腐敗不堪的名聲上。

結語

其實我不反對人們在面對苦難時,以宗教為號召聚在一起圍爐取暖,我自己也試過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於教會的祈禱晚會裡大哭來發洩情緒,當我們聚在一起哭的時候,我確實得著一點的安慰,只是在發洩情緒和得到安慰後,我們更應該勇敢面對「神為何容讓這樣的苦難發生?」這問題,更進一步去問「神祢到底在哪?」,而非停在得到片刻的安慰就感到滿足的地步。勇敢面對這些問題,你們可能會跟我一樣發現當人認真和誠實面對苦難,那或許就是基督宗教信仰的終點,因為基督教在面對苦難時只會讓人更顯得無力,也只懂教人抱有虛假的盼望。引用台灣前總統蔡英文的話:「自由,不是從天而降,也並非理所當然。它需要一代代人以生命爭取,也需要一代代人以決心守護。」 盼望,同樣不是理所當然存在的,它並非從神而來,它是透過人的努力和犧牲而換回來的。 最後,我想起自己在香港的前母會的一位爸爸曾說我在基督教家庭中長大而我的父母都是牧者,這一切都並非巧合。現在我知道了神如果存在的話,祂讓我有這樣的家庭背景就是要我熟悉基督教的教導和教會的運作,裝備我成為一個勇於批判和解構基督教的人,這就是祂要給我的任務。

「祈求神,在我批判與解構基督教和教會的道路上,有祢的帶領和保守,如果祢是真實存在的話。」

我是教會的前列腺

五年後的今天,我離開了香港並在台灣生活著,也持續且固定地在教會生活。我認為現在的我可以擁抱不可知論者的身分認同的「文化基督徒」來自居:無論是基督宗教裡的哪一派別,我都沒辦法承認並相信這個宗教信仰中的神,我更偏向承認在更高維度的空間裡,有著人類未知或不熟悉的存有,只是那些都不會自稱為「絕對的真理」。

聚會一隅
我持續待在教會的特殊「呼召」

因此,我想 「眾神護台灣」這句話最能形容自己目前的信仰狀況:我可能相信靈界裡有著不同的神明,基督宗教的神或許是其中一位,但基督宗教針對祂的描述都極不準確。 而這些神明有能力與人建立關係,也有一定的「神力」去辦成人類所沒法達成的事情。

那已經沒辦法相信基督宗教的神的我,為何現在還在教會聚會呢?我認為可從兩方面來說明:第一方面是我從小就在教會長大,所以我比一般信徒較了解教會怎樣運作,我同時在上大學後略有涉獵不同的神學論述,特別是比較脫離福音派教會脈絡的一些信仰裝備,如酷兒神學、女性主義神學和解放神學等,因此我比主流信徒更具備多元的神學知識。第二方面是我不會再被教會的牧長以神之名來情勒自己,如要求我擔任一些服事崗位、持守一些信仰價值、進行一些屬靈操練,我只會以我所認為適合的方式在教會自處,因此我能非常自在地在教會存在。

綜合以上兩點,待在教會能讓我有自我實現的空間,以基督宗教的術語來形容就是我在實踐我的呼召。我會批判思考,我能產出信仰論述,我在教會裡我行我素,同時我看見在教會中還有很多弱勢或邊緣族群的需要(主要是同志族群),因此我認為自己很適合在教會推動具解放性的事工,現在我也確實在建立南台灣的男同志團契,並逐步在教會中建立性別友善和肯定同志的信徒群體。

另外,我認為我在教會的存在更能鼓勵基督徒生出自己的宗教能動性(religious agency)。在「順服即蒙福」成為教會主流意識形態的台灣教會界當中,絕大部分身處教會的基督徒都在信仰生活的範疇中缺乏自己作決定的能力,他們不是聽從牧者長執的教導,就是順服組長輔導的意思, 我的存在即在告訴他們就算不順服,你的人生也可以過得很幸福,你也可以學習為自己的人生負責,過屬於自己的而非他人所教導的信仰生活方式。 以上原因都跟自我實現有關,我還有另一個還留在教會的原因,就是教會能滿足我對社交的需求。從小就在教會環境中長大的我,就算現在已經有不少教會外或非信徒朋友,教會還是佔據了我人生很重大的一部分,每週能固定與教會的朋友見面和團契,很大程度上滿足了我目前的社交需求。

我想比起很多的基督徒,我只是更誠實地面對內心的慾望與需求:我會坦誠自己去教會,有一部分就是為了滿足我自己。我不會以冠冕堂皇的信仰語言來包裝自己的慾望;我就是一個沒辦法再相信基督宗教的神,但因不同的原因而選擇繼續待在教會,並在教會付出自己的心力,且樂於與教會裡的朋友一同團契的人。

如果要自我比喻的話,我會說 「我是教會的前列腺」 ,會自喻為前列腺,一來為呼應基督徒是教會的肢體的比喻,二來是若前列腺對當事人的身體發出警訊而他置之不理,將會為其身體帶來很大的疼痛,我在教會即如此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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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文亦有刊登在離教者之家。網址:https://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