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彩基史
──我的信仰史(三)
🌿關鍵字:同志基督徒、出櫃見證、十字架的和睦、酷兒神學、酷兒敘事
羞澀的青春
我已經不太記得,我到底是先學會禱告,還是先意識到自己常常會特別注意故事書裡的男性角色。信仰與性慾,究竟哪個先在我身上萌芽?這問題似乎沒有明確答案。因為我幾乎可以確定,兩者都是在我四、五歲時就已悄悄扎根,只是那時的我,尚無足夠語言去描述它們的存在。
從小學到國中,我總是會在班上、在教會中暗戀某些男生,但也曾對幾個女生心動。這些情感交錯著出現,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跟別人沒什麼不同。我想:「或許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吧?」因此,這樣的狀態對我來說並不困擾,甚至還有些理所當然。
直到國三,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喜歡上班上的男同學Z——那種真正意義上「不一樣」的感覺開始浮現。和他互動時,總覺得好快樂;他不在的時候,就覺得好像哪裡不對勁;我甚至會把我們的對話寫進日記本,沒事時就一直重複聽著某幾首戀愛的歌曲。
但這段想以「友情」蒙混過關的情感終究沒有結果——甚至可以說是以弄巧成拙收場。可能是我太熱情、太頻繁地傳訊息,也可能是某次言語太過曖昧,引起了他的警覺。總之,他開始慢慢疏遠我,變得有些冷淡,後來幾乎避不見面。那種被拒斥的感覺很強烈,就像是被人不小心看穿了一個原本以為藏得很好的秘密。
國中畢業那年夏天,我默默告訴自己:上了高中以後,要重新開始「正常」的人際關係。我不能再讓這種情感毀了我和別人的連結。那時的我,並沒有去多想這些情感是否與信仰或社會主流有衝突。我只知道,我再也不想經歷一次像和Z的關係那樣的失落了。
神學的啟蒙
來到成功團契之後,二年級的學長們抱持著「大的要服事小的」(羅9:12)的信念,對學弟們都很好,但每個人的話題其實不太一樣。我自己是個喜歡思考的怪咖,在男校中是個異類,在團契中也不例外。不過過了一陣子,有個學長L主動問我:「學弟你喜歡哲學是嗎?我自己也蠻喜歡哲學的,能不能找時間跟你討論?」我當然答應了。
L的爸爸是教會的長老,他從小就在教會裡服事。國中時他就看完了《神學的故事》1,因此常常拿各種神學名詞跟其他國語教會的人辯論。只是,或許是因為他太好辯了,旁人不太理會他的這一套。在班上,同學們也經常嘲笑他是台獨份子,對他的政治熱情潑冷水。所以當他在團契裡遇見我,發現我願意跟他討論神學與政治時,他顯得非常高興。我最早的神學啟蒙與政治意識,也都是他帶著我認識的。
漸漸地,他會以團契「跑班」的名義,每週來我們班前面兩次找我聊天。後來甚至在假日時,我們也會約出來讀書、討論各式各樣的議題。他自認是長老教會自由派,認為台灣的福音派太鄉愿、不敢談論政治、不願加入普世教協;而我則是妥妥的異端分子,總想方設法去找出他思維中的漏洞,所以我們倒是辯論得不亦樂乎。
但到了高一下學期,我開始察覺到些微的變化。我發現自己在團契聚會時會特別注意他的一舉一動,也會期待著每週一與週四的第二節下課,他能準時出現在我們班門口。如果他那天沒來,我就會忍不住跑去二年級找他。他大概也開始感覺到有點不對勁。後來,他便改和其他學長換班,不再來找我了。
我感到非常忌妒,於是開始對他耍小脾氣。在團契時我故意不再找他說話,但事後又一直傳訊息給他,我們因此吵了好幾次。終於到了學期末,在一次聚會後,我們在兩位輔導在場的情況下,決定要討論我們之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但我們講了一個多小時,各種比喻都用上了,卻始終繞不進核心。最後輔導說:「不然你們先自己到窗邊談談,想清楚之後再回來告訴我們你們的結論。」
到了窗邊,他終於開口問我:「你是不是喜歡我?」 我眼看無可逃避了,仰望著天、俯看著地,內心絕望地想著:「耶和華啊,我完蛋了。」 最後,我微微點了點頭。 他說,他現在在班上的處境已經很危急了,同學們都在背後嘲笑、謠傳他。如果這件事被他家人知道,那就真的完蛋了。所以我們約定:他升上高三之後不再來團契,我們也不要再往來。
沒多久,心泰哥又特地找我到辦公室,想再跟我談一次。他問我,是不是有那種「喜歡」的感覺。他說他以前也遇過學生有這種情形,不會覺得這樣有什麼不正常。但我猛然搖頭,因為我想不到在此刻承認這種東西,對我有什麼好處。反正我已經打定主意要離開團契了。
被塵封的情感
高一暑假時,因為「誤打誤撞」參加了門徒營,我經歷了「重生得救」。2 在十字架前認罪悔改的那一刻,我心中浮現的一件事,就是那段「不正當」的情感與關係——它幾乎快要把我的人生給毀掉了。我變得善妒、情緒化、愛鬧脾氣,整個人也因此變得面目全非。那時我並沒有去思考這究竟與同性有無關係,只是單純地覺得,這是一種讓人很痛苦的情感。
從門徒營回來後,我被「聖靈充滿」了,重新投入團契服事,並與其他同工一同帶領新一屆的學弟,忙得不亦樂乎。高一時發生的一切,似乎也隨著十字架寶血的洗滌,一同被塵封起來。
直到高三那一年——2013年發生的1130護家反同大遊行,那段時間,教會界與同運圈的對峙首度受到了全國媒體的關注。此前,我一直以為同性戀大概就像離婚、婚外情一樣,在教會內被視為一種「不太正當」的關係,雖然偶爾會在教會被提及,但並不至於成為信仰生活的焦點。然而在那段時間,這件事突然成了每週主日講道的重點,團契聚會也不斷討論相關議題。我當時的確認為同性關係不好,畢竟我親身體會過那種複雜的情感糾纏;但教會裡那些誇張的反應,卻讓我開始懷疑:平時所講的基督徒的憐憫與接納,究竟到哪裡去了?為什麼教會似乎對這件事充滿恐懼?
高三也正是考慮未來方向的時候。我在禱告當中立志,要成為一位傳道人。然而,自己內心這份情感與慾望該如何安置?當時我讀到《斯托得傳》,看見斯托得牧師終身未婚的見證,也聽聞美國聖公會第一位同志主教直到退休仍飽受教區質疑的故事。3 我一邊閱讀,一邊向上帝祈求——求主憐憫我,要嘛讓我能愛上一位女孩,要嘛賜我恩典讓我能夠終身不婚,好全心服事祢。
升上大一之後,我發現自己竟然喜歡上台大團契中的一位女生M。那是一種久違的希望感,我立刻鼓起勇氣向她告白,也嘗試與她交往了三個月。那段時間,我幾乎以為自己的人生有了轉機——終於不必再躲躲藏藏,終於可以「回到正軌」了。雖然這段關係最終並未長久,我們決定不要進一步發展,但我依然心存一絲期待:或許,我還是有百分之十的可能會喜歡女生;或許,我的人生因此可以不用活得那麼辛苦。
悲劇主義的人生
然而,到了大二,我又一次陷入情感的漩渦。這次,我喜歡上的,是團契的一位學長H。起初我們只是關係要好的朋友,經常聊天,彼此相處很自然。我帶著他一步一步認識聖經,也覺得和他在一起的時光很安心。然而在一次團契退修會的夜晚,他睡在我旁邊,我忍不住伸手抱住了他。令人意外的是,他沒有反抗,我們就這樣安安靜靜地抱著睡了一夜。隔天醒來,我們誰也沒有提起這件事,但我發現自己看他的眼神,已經變得不同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陷入了深深的憂鬱。很多課都沒有去上,覺得自己的整個生命像是一場無止境的悲劇。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自己總是逃不出這種輪迴?為什麼上帝彷彿在詛咒我一般,讓我一次又一次陷入沒有結果的痛苦關係之中?
兩個月後,H主動約我吃飯,說有一件秘密要告訴我。他猶豫了很久,終於吞吞吐吐地說出來——原來,他一直以來也都是喜歡男生。這讓他感到極大的痛苦,因此曾向系上的一位基督徒老師傾訴,並決定聽從建議,去參加「走出埃及」的聚會,希望看看自己的性傾向是否能改變。4 聽完後,我很驚訝,心情也很複雜。我坦承地告訴他,其實我也是。只是我覺得,雖然這件事很痛苦,但或許這麼多年過去,已經不需要再去改變它了。於是,我鼓起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也許我們可以不用再逃避彼此。
H原本是個愛哭鬼,在團契裡,感動時會哭,傷心時會哭,回憶往事也常哭。然而這一次,他卻收起了眼淚,正色對我說:「張辰瑋,一直以來都是你在教我聖經,你應該比我還要更懂聖經啊?你知道這些事情是上帝所不喜悅的,這樣做是會被上帝審判的!」
此後,他離開了台大團契,也離開了原本聚會的教會,甚至封鎖了我的臉書。從那之後,我幾乎再也沒有在共同好友間聽過他的名字。彷彿他只是一位偶爾下凡的天使,在我的生命中掀起兩道短暫的漣漪,便無聲消失。 就在那段失落的時期,我讀到一則震撼世界的新聞——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同志酒吧「奧蘭多血案」。一名穆斯林男子持槍闖入酒吧掃射,造成重大死傷。起初,媒體與警方都以「宗教仇恨」與「恐怖攻擊」的角度追查此案,但後來卻發現,那名槍手其實也是同志,而且是那間酒吧的常客,只是他的家人與宗教社群完全不知情,一直以為他是個「正常」的兒子。5
讀到這裡,我忽然理解了:為什麼有些基督徒如此仇恨同志?那些最激烈反同的人,往往正是最深櫃的人。因為無法承認自己,他們將內在的恐懼與自厭投射出去,把這份仇恨轉移到與自己相同的人身上。 那一刻,我決定不再讓悲劇主義支配我的人生,不要讓仇恨的種子在我的心中增長。我決定承認——上帝創造我成為同志,是一件美好的事。
(圖片來源:維基圖庫)
使徒信經
因此,我重新找上了心泰哥,向我的屬靈父親坦承了多年前我曾極力否認的那件事。他靜靜地聽完,沒有多餘的言語,只是給了我一個安靜而溫暖的擁抱。臨別前,他向我推薦了一個「彩虹團契」(化名)。那是一群曾在教會中受過傷的同志基督徒組成的,每個月聚會一次。他說,自己曾認識幾位學生也在那裡找到過力量,也許我也能在那裡得到一點安慰。
隔月,我依著地址來到一位傳道人的家門前。手指懸在門鈴上,心裡千軍萬馬地交戰——害怕一推門就看見熟悉的臉孔,也害怕眼前的情景會與我想像中的信仰格格不入。然而,當我真正跨過門檻時,那份恐懼卻逐漸鬆開——原來裡面的人,都和我一樣。每個人背後都有一段在教會裡無法言說的心路歷程。
2016年底至2017年初,正逢婚姻平權法案辯論最激烈的時刻,教會與同運之間的戰火全面升溫。每一次聚會,總有新的受傷者加入:有人不知如何向家人出櫃,有人因無法表達情感而起了輕生的念頭,也有人被弟兄姊妹無心的言語刺痛而淚流不止。然而在這裡,我們努力相信——基督的愛,也許能用另一種方式被活出來。
那段時間真的很傷心。每天打開新聞、翻開教會週報、聽主日講道時,耳邊都是各方對峙交錯的聲音:
世界的聲音此起彼落,信仰的宣告與仇恨的言辭交錯出現。那段時間,任何讓人感動、振奮的詩歌我都聽不下去了,唯一能讓我安靜下來的,是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使徒信經〉。 在神學教科書裡,信經被描述為早期教會用最簡潔的語言總結信仰的宣告——結合希臘哲學與羅馬法的清晰結構,沒有多餘的情緒,只是純粹的陳述。但不知為何,我那幾天反覆聽著信經,越聽越覺得委屈。直到有一天,我聽著聽著,竟哭了出來。
殉道者
到了大三,經過半年的沉澱,我們彩虹團契的成員開始思考: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是否不能再只是彼此擁抱哭泣,而是應該站出來,為信仰與身份尋找一種新的表達方式?彩虹團契裡,曾有人在自己大學團契的期末見證分享中選擇出櫃,坦承自己的性向。這個舉動給了我靈感,使我決定——也要在台大光鹽社舉辦一場屬於我的出櫃聚會。
我先找了當屆團契同工們商量,首先向主席出櫃,接著再一一告訴策畫同工們我的計畫。他們聽了又震驚又擔憂,不知道這樣做會帶來什麼後果,但最後經過討論,他們對我說:「因為你是我們的弟兄,我們相信你,所以願意支持你。」
我們大學生做事向來衝勁十足,但這也讓輔導逸宏哥頗為頭痛。他與我討論了各種替代方案:要不要邀請一位正式講員講基督教與同性戀的專題,而安排我在最後十分鐘回應?要不要改在小組聚會時私下分享,不在大聚會中公開?或者乾脆換個場地,避免引發爭議?
但我們很堅持。同志基督徒的存在不是一個「議題」,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生命。我所要分享的,也不是為了挑釁或反駁教會的言論,而是要傳講和平的福音。最終,逸宏哥勉強答應,只要我先將逐字稿交給他審閱,確認沒有「越界」言論,他就同意讓我分享。6
2016年底聖誕節前,我去參加了一場天主教靈修營。聚會在陽明山天主堂舉行,帶領者邀請我們將講出生命中的創傷,然後把這個傷痕交託給天主。對我這個來自福音派背景的人而言,那套操作略顯生疏,學基督教學得有點四不像,也讓我覺得尷尬,因此一開始並未多說什麼。
夜裡,我獨自撐著傘走在細雨紛飛的山路上。想到過去這幾個月來,為了這場聚會所經歷的層層阻力——每一個關卡都讓人憂心忡忡,甚至原本還安排我與主張性向治療的講員同台,那不就等於當眾羞辱我嗎?耳機裡響起歡樂的聖誕詩歌:「有一位嬰孩為我們而生,真神的兒子賜給我們,祂來掌權,祂做王到永遠,施行公義帶來平安……」
在大雨中,我終於忍不住嚎啕大哭——「主耶穌,祢已經要來了嗎?可我們根本沒有準備好迎接祢。為什麼說出自己的故事這麼困難?祢所應許的公義與平安到底在哪裡?」山雨傾盆,掩蓋了我的哭聲;但遠方的天使仍在報佳音,伯利恆之星仍在閃爍。
(ChatGPT生成圖)
那一夜之後,我不再為此事哭泣,而是更加專注於籌備。聚會前一個月,我們彩虹團契的夥伴開始練習獻詩,準備集體出櫃;兩週前,我們印了三百張聚會小卡,到處發送,聚會的主題就叫做「教會與同志,我們和好吧!因祂是我們的和睦」。我們團契的主席甚至在北區大學聯會中報告這場聚會,引起一些傳道人的不安:「這個張辰瑋到底想要幹什麼?」
聚會前一週,我不經意向父母透露了這個計畫,結果跟他們跟大吵了一架——「這種事情又不是很光榮,為什麼要到處說給別人聽?公開丟臉嗎?」我和他們爭辯許久,最後只好哄騙說:「我只是要講這個議題,不會自己出櫃。」但我心裡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我想起潘霍華牧師那句名言:「當耶穌呼召一個人,祂是召他來為祂死。」7 也想起耶穌所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太10:37-38) 於是,我帶著殉道者的心志,立定志向——要將自己完全剖開,展示在世人面前,讓人們真實地看見我的生命。
因祂是我們的和睦
2017年3月10日晚上七點,在校園大樓二樓,一個原本只能容納一百多人的聚會場地,那晚擠進了超過兩百人。因著團契主席的宣傳,整個北區各大專團契的同工與夥伴都來了——我的兩個弟弟、高中團契的朋友、畢業生團契的前輩、彩虹團契的弟兄姊妹,全都在場。那一刻,我腦海裡浮現一個異象:或許在最後的審判來臨時,天使把我生命中所愛之人都帶到基督面前時,場景大概也是這樣。
聚會以彩虹團契的弟兄領唱的〈God Of The Moon And Stars〉開場。這首歌提到:上帝既是同志的上帝,也是皮條客、難民、富人、窮人、律師、罪犯、長者與未出世嬰兒的上帝——一首包含萬物的詩歌。這是我們團契的契歌,平常我們非常喜歡,然而那晚,大家卻因緊張而唱得拘謹。8
輪到我上台時,我深吸一口氣,像平日帶查經一樣,先開展經文。我引用《以弗所書》2章13-17節:
我解釋,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宣告,耶穌用自己的身體,藉著十字架廢除了猶太人與外邦人長久以來的仇恨,使他們得以在基督裡重新和好,這正是「和平的福音」。接著我話鋒一轉:「但如今,教會與同志彼此敵視。身為基督徒,我們又該如何在這之中自處?」
那一刻,我向全場坦承——我是基督徒,也是同志。在婚姻平權攻防戰的浪潮裡,我們這群人常常被夾在兩造之間,左右為難。世人只看見「議題」,卻忽略了我們其實就是平時與你們一同敬拜、禱告、生活的弟兄姊妹。
那天,我與我的屬靈夥伴陳逸東、團契主席潘岩,一同獻唱兩首詩歌。在最後一首〈聖法蘭西斯禱文〉時,我打暗號給散坐在場各處的彩虹團契成員——他們一一站起,走向台前加入合唱。這是我們精心設計的安排:我們故意讓他們分散在各角落,當他們站起來時,身旁的弟兄姐妹驚訝地發現——原來同志不只在台上,也在自己身旁。
那一刻,隱藏的生命被集體揭示。原本還不敢露面的弟兄姐妹,也因彼此的打氣而勇敢走到台前。沒有人落下,我們選擇集體出櫃。獻詩結束後,我們在台上彼此擁抱,台下的弟兄姐妹也紛紛上前來擁抱自己的契友。一位學長對我們說:「我真的在你們身上看見了基督的樣式——把自己的身體擘開,獻上當作活祭,用自己的生命成就了和平。」
這場聚會的影響像漣漪般擴散開來。彩虹團契的夥伴們陸續開始有勇氣向自己的教會、團契、甚至向家人出櫃。許多參與聚會的基督徒也跟我表示,他們在那之後開始重新反思:我們是否在反同運動中被恐懼帶著走?
此後好幾年,我成了「出櫃專業戶」。在大專靈修班、長老教會神研班、成功團契,甚至神學院,我都先讓人們認識我這個人,認識我的信仰,再在眾人面前出櫃,讓他們重新審視在面對同志時的信仰立場。後來我也慢慢掌握了講故事的節奏、語調與時機——如何在最不被預期的瞬間說出自己的真實,使人陷入深刻的思索。哪裡有對同志的偏見與誤解,我就選擇在那裡出櫃。
在絕大多數的經驗裡,我都是幸運的——得到了接納。大多數基督徒其實並非出於惡意,而是因為不曾真正認識同志這個群體,才將我們視為「外部瓦解信仰的危險」。然而,當他們發現,自己信賴的弟兄姊妹就是同志,同志早就存在教會內時,即使神學立場一時並未改變,他們仍願意擁抱眼前的這個人。 當然,我的故事並不代表所有人的經驗,只是因為上帝的恩典,當我鼓起勇氣出櫃之後,我身旁的大多數的同齡人都願意伸出接納的雙手。
一位母親的直覺
因為我違反了和爸媽的約定,3月10日聚會結束後,弟弟們先回家把事情告訴了他們,而我則住到朋友家,心想——等到爸媽願意接受我了,再回去面對。 沒想到隔天一早,媽媽就打電話來。她說:「辰瑋,爸爸媽媽和你所處的時代不太一樣,不太懂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既然你都已經講了,那就這樣吧。你在哪裡?我們開車去接你回家。」
五月時,我單獨約了教會的劉師母談這件事,也告訴她,我決定帶著這個身分繼續尋求成為傳道人的道路。她點點頭,對我說:「我相信你可以做到的。不過林傳道可能無法接受,你就不用告訴他了。但青少契的弟兄姐妹,你可以私下跟他們分享,我會繼續為你禱告。」
我忍不住好奇地問她:「那為什麼您一聽就能接受呢?」 她想了想說:「做父親的通常會比較有原則,但做母親的,好像無論孩子的情況如何,最後都會接受。在你們家中,是不是也是媽媽先接受你的?所以我想,這是身為一位母親的共同直覺吧。」
我點點頭,腦海裡浮現國三那天晚上的畫面。 那晚,媽媽因為翻閱我的日記,知道我喜歡班上的一位男生,半夜特地把我叫到房間裡問話。我尷尬得不知如何是好,卻也無法否認。媽媽那晚說了許多她聽過、看過的案例──同性戀會如何被社會排擠、嘲笑,如何無法讓關係見光,她一邊說,一邊流露出心疼。最後,她輕輕地說:「媽媽真的很希望你,如果有可能的話,還是能跟女生結婚,過一個比較不辛苦的人生。」接著她停頓了一下,又說:「可是假如有一天,你發覺自己真的無法喜歡女生了,那不要怕跟爸爸媽媽說。你永遠都是我們的兒子,家裡永遠是你的後盾。」 回想起來,我之所以能這樣驚天動地、大膽公開自己的故事,大概都是源於那麼多年前,媽媽給我的這份底氣吧。
結語:生命原本就是彩虹
最近我看到一句很喜歡的話,是David Fearon(1938-2023)說的:「我生命中最有果效的兩個力量,就是我的信仰與我的性傾向。」9 回顧自己的彩基史,我深有同感。 一路走來,我逐漸明白——身為同志,原來是上帝給我的莫大恩典。雖然這份「不同」曾在過去帶給我極大的痛苦與掙扎,但幸逢我生在台灣、也生在這個時代,讓我親眼見證社會風氣可以被改變,而信仰中所談論的「愛」也能被重新定義。 正因為如此,我的性傾向反而成為我重新觀看信仰的窗口,讓我從另一個角度理解什麼是恩典、什麼是愛,也讓我生出力量去擁抱自己、擁抱他人。當你願意與生命和解、重新凝視它時,你會驚訝地發現——生命原本就是彩虹,它是如此的精采,如此的多采多姿。🌏
(ChatGPT生成圖)
奧爾森(Roger E. Olson)著,吳瑞誠 譯,《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台北:校園書房,2002)。↩
請參:拙作,〈我的福音派史──我的信仰史(二)〉,《無境界者》第3期(2024.06),頁146-158。↩
基恩·羅賓遜(Gene Robinson, 1947-)自1973年起擔任美國聖公會牧師,1986年他公開出櫃並與妻子離婚,2003年他當選美國聖公會新罕布夏教區第九任主教,是近代第一位公開出櫃的主教,2008年他與男友登記民事結合並得到宗教儀式祝福,但直至2013年他退休為止,在普世聖公宗和美國聖公會當中,仍舊頗具爭議,使得他的聖職生涯格外辛苦。↩
「北美走出埃及協會」(Exodus International North America)於1976年成立,其宗旨是「鼓勵同性戀者透過基督信仰,在性的綑綁中得著釋放」。然而,協會內部部分「性向改變」的輔導手法長期引發外界爭議與批評,從命名中,就已經暗示了「同性戀生活」是罪惡的埃及,走出埃及也象徵著帶領基督徒同志脫離這種生活。1996年,台灣亦成立了「走出埃及輔導協會」,延續相似的神學立場,將同性性行為視為罪,因此常被同運團體批評為反同組織。然而,對許多出身於保守教會的同志基督徒而言,這同時也是他們少數能夠傾訴與獲得陪伴的群體。這種立場與情感之間的糾葛,使該協會在基督徒同志圈中始終具有複雜而矛盾的意義。↩
2016年6月12日發生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同志酒吧Pulse的「奧蘭多血案」(Pulse nightclub shooting),造成50死53人受傷,是至今美國史上第二重大的槍擊案,也是全球至今為止最嚴重的恐同犯罪事件。↩
在此仍需特別強調的是,放在當時的歷史脈絡下,校園團契其實已經展現了在福音派教會中最寬容的態度。雖然神學立場不見得相同,但團契主事者願意承擔相當的風險,讓我們這群大學生能以這樣的方式行動。多年以後回望,我仍深深感念他們當時所展現的勇氣與接納。↩
潘霍華(Diethrich Bonhoeffer)著,鄧肇明、古樂人 譯,《追隨基督:作門徒的代價》(Nachfolge)(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24),頁63。↩
〈God Of The Moon And Stars〉這首歌是收錄在2000年《City on a Hill: Songs of Worship and Praise》專輯當中的一首詩歌。歌詞中提到上帝是各式各樣人們的神,表達了上帝無條件的愛與接納,特別是那些被社會邊緣化的人群。↩
引用自鄭世璋牧師在第二屆性別友善自在營的專題演講。↩